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對象:滿2歲至當學年9/1前未滿5歲、父母一方設籍臺中市半年以上且幼兒設籍本市、就讀符合要件私立幼兒園・金額:每學期最高1萬5,000元(每學年最高3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加額:低收/中低收或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另加額補助雜費及代辦費・主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每學期最高1萬5,000元
每學期受理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