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按月每坪補貼200元,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單身家庭最高7坪、二口家庭最高12坪、三口以上最高17坪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與租賃房屋皆在本市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
・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
按月每坪補貼200元
115年1月至12月(申請期114年12月)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07-3368333轉3943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5&m_id=206&s_id=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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