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對象:產婦或配偶(生父亦可)設籍嘉義縣滿6個月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回溯計算)且申請時仍在籍,新生兒於嘉義縣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
・金額:第1胎1萬2000元、第2胎2萬4000元、第3胎3萬6000元、第4胎(含以上)10萬元
・特殊:懷孕滿180日胎死腹中或死產,檢附證明亦發1萬2000元
・申請方式:辦理出生登記時於戶政事務所同時申請,核驗後當場具領
最高 $100,000
資料來源:https://sabcc.cyhg.gov.tw/cp.aspx?n=B5EE49FA21B5A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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