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為協助弱勢兒少累積教育及創業資產,政府提供1:1相對提撥:
・對象:105年1月1日後出生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或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2年以上由法院指定監護人之安置兒少
・自存金額:每月可選500元、1,000元或1,250元,每年最高儲蓄15,000元
・政府提撥:每半年依家戶自存款金額提供1:1相對提撥款
・動用限制:限高等教育、就業、創業使用,須待兒少年滿18歲
政府1:1相對提撥 每年最高15,000元
常態受理開戶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洽詢: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11~1613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4C7DA3C2ECD985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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