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對象:新生兒之父或母一方設籍通霄鎮滿1年,且申請時仍設籍本鎮,並於本鎮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金額:每名新生兒鎮級生育津貼新臺幣9萬元,分3階段發給(出生時3萬、滿1歲3萬、滿3歲3萬)
・另可併領苗栗縣府生育津貼2萬元,合計最高11萬元(全縣最高)
・依據:苗栗縣通霄鎮生育津貼發給自治條例(115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辦:通霄鎮公所
最高9萬元
自 2025-01-01
資料來源:https://www.tungshiau.gov.tw/News_Content.aspx?n=5748&s=7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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