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對象:照顧失能中低收入老人(受照顧者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60分以下)之家庭照顧者・金額:每月發給照顧者本津貼新臺幣5,000元・依據: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審核作業細則・應備:申請表、存摺影本、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失能程度證明、委託授權書(非親自申請時)
最高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miaoli.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4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