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
・對象:新竹縣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家庭因負擔家計者死亡、失蹤、重病、入獄、失業、離婚等致生活陷困
・金額: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依衛福部標準核定)
・申請:向戶籍地社會處/公所提出,檢附相關證明
・洽詢: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 03-5518101轉3155
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
常態申請(依個案核定期間)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03-5518101轉3155
資料來源:https://social.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03&s=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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