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對象:設籍南投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逾183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達補助基準,經醫師或治療師評估需要輔具者
・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最高金額全額、中低收入戶補助75%、一般戶補助50%
・限制:申請項目未納入健保、勞政或其他公部門補助
・方式:事前申請制,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公所初審後送縣府社會處複審;核定後6個月內購置並核銷
・洽詢:(049)2222106 分機1843
最高補助50%(低收入戶全額、中低收入戶75%)
常態受理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07a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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