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對象: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失能程度達重度以上(經長照中心評估)、由家人實際照顧且未僱看護或外籍監護工之長者
・補助金額:每月5,000元,撥入照顧者帳戶
・照顧者條件:與受照顧者同設籍同住嘉義市、為其子女(或配偶)或孫子女、未從事全時工作、年滿16歲
・受理:東/西區公所社建課初審、市府複審
最高每月5,000元
長期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s=40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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