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嘉義市滿65歲,且為列冊低收入戶、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補助金額:每戶最高100,000元,核定之日起3年內不再補助
・補助項目:防滑措施、屋頂防水、地面修補、無障礙設施、衛浴廚房修繕、門窗床舖、給排水及壁癌處理、安全扶手等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初審後由社會處核定
・承辦:嘉義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社會行政科
每戶最高100,000元
長期
資料來源:https://socia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s=40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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