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並實際居住屏東縣逾183日
・低收入戶身障:輕度每月5,437元、中度以上每月9,485元
・非低收入戶身障:輕度每月4,049元、中度以上每月5,437元
・家庭每人每月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不動產合計未逾770萬元
・已核列低收/中低收入戶之身障者免申請,依冊核發
最高每月9,485元
自 2025-01-01 至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planjdp/cp.aspx?n=A4164DF4295ED9D4&s=B3FBDF70D23B70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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