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之清寒或優秀在學學生・大專院校清寒:每名5,000元;研究所以上清寒:每名6,000元・清寒須附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變故證明・第一學期9月15日至10月15日、第二學期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由就讀學校統一彙送申請
最高每名6,000元
自 2025-09-15 至 2026-03-31
資料來源:https://ptlaw.pth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