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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體育績優獎勵金 連續參賽最高11萬元

綜合津貼 連江縣

【主辦單位】

連江縣政府

【內容簡介】

・本縣籍選手於各級賽事獲獎可申請體育績優獎勵金(各賽事獎金詳列於辦法附件)
・連續參賽獎:連續兩屆全國運動會第一名5萬元、三屆7萬元、四屆9萬元、五屆11萬元
・指導教練可獲所指導運動員獎金三分之一之獎勵
・須符合設籍條件(依賽事層級連續設籍1至6年以上等)
・每年賽事結束當年度7月31日前或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1萬元

【期間】

長期

資料來源:https://law.matsu.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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