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對象:設籍宜蘭縣之第一款低收入戶・金額: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各發1,000元・於各節日前直接匯入符合資格者帳戶・節後才核定低收資格者,當年度該節慰問金不予補發
最高1000元
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三節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03)9328822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cp.aspx?n=10746A29BBCC2C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