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緊急生活扶助:3萬732元,須於申請事由發生6個月內提出
・子女生活津貼:15歲以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1,878元(基本工資1/10)
・另有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創業貸款補助、子女教育補助等
・對象:設籍宜蘭縣、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者
最高30732元
事由發生6個月內提出申請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03)9328822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cp.aspx?n=16F04A522F9411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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