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市公所社會課
・對象:臺東市列冊低收入戶傷病患者・中低收入戶患嚴重傷病、最近3個月醫療費用累計達3萬元以上者・家庭總收入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最近3個月醫療費用累計達5萬元以上者・補助金額: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整・申請期限:出院或就醫後3個月內,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主辦:臺東市公所社會課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常態申請(出院或就醫後3個月內)
臺東市公所社會課 (089)325301
資料來源:https://www.taitungcity.gov.tw/article/%E3%80%90%E7%A4%BE%E6%9C%83%E6%95%91%E5%8A%A9%E3%80%91%E4%B8%AD%E4%BD%8E%E6%94%B6%E5%85%A5%E5%82%B7%E7%97%85%E9%86%AB%E7%99%82%E8%B2%BB%E7%94%A8%E8%A3%9C%E5%8A%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