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對象:現設籍本縣、年滿65歲,連續設籍滿10年或曾設籍累積滿20年;列冊低收入老人及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不受設籍年限限制
・金額:低收/中低收依基準全額補助;一般戶補助50%。全口活動假牙或上下顎部分固定假牙最高4萬元,半口/單顎最高2萬元(單齒低收3,000元、一般戶1,500元)
・限制:三年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
・方式:檢具就診診治計畫書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
・洽詢: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082-318823#67500
最高補助4萬元
常態受理(三年內同一顎限申請一次)
資料來源:https://social.kinmen.gov.tw/cp.aspx?n=c8cde0088d2e9571&s=B26BC741A9EB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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