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對象:因水、火、風、雹、旱、地震、土石流等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之縣民
・金額:死亡/失蹤救助每人20萬元、重傷救助每人10萬元;安遷救助每人2萬元(每戶以五口為限)
・淹水救助:住屋淹水達50公分5,000元、達100公分1萬元;土石流入侵達30公分每戶2萬元
・方式: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洽詢: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082-318823#67500
最高20萬元(死亡/失蹤)
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
資料來源:https://social.kinmen.gov.tw/cp.aspx?n=99FF9571F64E278F&s=42DC1F135A3BEB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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