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對象: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困者;含自殺之虞、脆弱家庭、家暴性侵庇護安置等通報個案
・金額:家人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其他變故致生活陷困各1萬至3萬元;家人失蹤、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各1萬至2萬元
・限制:急難事由以最近3個月內發生者為限,同一事由以申請1次為限(評估有需要最多再救助1次)
・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社會處提出申請
・洽詢: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082-318823#67500
最高3萬元
急難事由最近3個月內申請
資料來源:https://social.kinmen.gov.tw/cp.aspx?n=99ff9571f64e278f&s=1C119C1858FA2D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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