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單位:法務部(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對象:檢舉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經查獲者・一般獎金:第一級毒品1至10克發1.5萬、10至50克發3萬,依數量遞增・特別獎金:查獲第一級毒品製造工廠發100萬;上游集團最高200萬・最高:重大案件可達1,000萬元
最高1,000萬元
長期(110年3月16日修正施行)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3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