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對象:提供肇逃或酒駕具體事證之民眾・肇逃獎金:致人受傷3,000元、致重傷2萬元、致死6萬元・酒駕獎金:檢舉機車1,000元、汽車3,000元・排除:肇逃被害人、酒駕車輛所有人、同車乘客及同桌共飲者不適用
最高6萬元(肇逃致死)
長期(111年8月4日修正施行)
資料來源: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