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藝會)
・對象: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持永久居留證外籍人士,或經政府立案之私法人、機構、團體
・類別: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曲)、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視聽媒體藝術、多元藝術等
・補助重點:前瞻或突破性之藝文創作與發表、國際文化藝術交流、專業講習與調查研究
・2026年第1期受理收件:2026年1月1日至2月2日
・線上申請:granter.ncafroc.org.tw
依各類別申請基準核給
資料來源:https://www.ncafroc.org.tw/founding.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