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客家委員會
・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15至35歲,不限族群性別,於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調查、語言傳習、技藝傳承、文化創意產業、社會服務人文關懷等領域表現傑出或具潛力者
・優惠:每位得獎者頒給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另提供得獎者2年期研究、調查或創作經費補助申請,每年期最高20萬元
・名額:以4名為原則,得視情況增減或從缺
・限制:獲獎者自獲獎當年起5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分自行參選與推薦參選,徵選期間由本會公告,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
最高值20萬元
資料來源:https://law.hakk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7757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