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客家委員會
・對象: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優惠(直轄市/縣市政府):特優最高1,000萬元、優等最高500萬元、佳等最高100萬元
・優惠(鄉鎮市區公所):特優最高600萬元、優等最高300萬元、佳等最高50萬元
・另設進步獎:前一年度成績有顯著進步者可獲獎勵
・評核:採線上填報年度執行成效,含客語認證比例提升及友善環境推動,經評核小組書面或實地評核
最高值1,000萬元
資料來源:https://law.hakk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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