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客家委員會
・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補助項目:客語能力認證課程或研習、客家語言文化課程、客語師資專業知能課程、親子客語接觸活動、客語保母及教保人員推廣
・補助標準:客語專職行政人員每人每月薪資上限36,000元;鐘點費每節上限800元
・撥款:分三期(30%、40%、30%)
・申請:各單位於前一年度9月30日前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10份,連同電子檔函送本會
最高值3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hakk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7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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