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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

交通移動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內容簡介】

・臺北市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多項停車優惠,旨在改善停車格位占用並兼顧使用者權益。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者專用識別證的車輛,停放於路邊收費格位可享前 2 日全日免費,第 3 日起則需全額繳費。此外,中度肢障以上的身心障礙者,若將車輛停放於工作地 500 公尺範圍內的路邊收費格位,可享有 10 小時免繳停車費的優惠,路外停車場則為 10 小時免費後半價。身心障礙者也可憑識別證購買優惠月票,每張識別證限購一張,且車號需與識別證相符,以確保資源公平使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識別證加貼註記 C 防偽標章,或懸掛身障車牌且駕照持照條件符合 C;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肢障者(適用於工作地 500 公尺範圍內停車優惠);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識別證(適用於購買優惠月票);購買月票時須查驗駕駛執照(適用於自行駕駛者購買月票)
・不可申請:同一格位連續停放超過 3 日者,第 3 日起不再享有優惠;已購買身障里民月票者,須擇一購買身心障礙月票或里民月票
・路邊收費格位停車優惠: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識別證加貼註記 C 防偽標章(或懸掛身障車牌駕照持照條件符合 C)者,停於路邊收費格位依規定放置證件可享有全日免繳停車費之優惠,但同一格位連續停放超過 3 日者,第 3 日起不再享有優惠,依該路段費率開立一般停車繳費單全額繳費
・路邊收費格位停車優惠: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肢障者車輛停放於工作地 500 公尺範圍內路邊收費格位,可享有停車 10 小時免繳停車費優惠,第 11 小時起依路段費率全額收費(累進費率以第 11 小時算起)
・路外場停車優惠:中度肢障以上身心障礙肢障者車輛停放於路外場,享有 10 小時免繳停車費,第 11 小時起半價收費
・購買優惠月票:身心障礙者購買優惠月票,每張身心障礙識別證限購一張身心障礙優惠月票
・申請方式:路邊停車優惠依規定放置證件;路外場及地下停車場月票需備齊相關證件至本處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辦理
・注意事項:自行駕駛者購買月票可提早於每月 18、19 日購票且無需排隊

【金額/折扣】

半價

【應備文件】

相關證件(購買優惠月票)、駕駛執照(自行駕駛者購買月票)

【注意事項】

文案為 Q&A 形式,說明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定的修正內容,非新福利公告。文中提及的 109/03/01 及 109/04/01 為修正規定之生效日期,非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故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皆為 null。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U1L3JlbGZpbGUvMC8zMDQyNy9lNmQxMmY5Mi0yOTY5LTQ1NjctYmY0Ny01NDc0NTdhZmYwNjgucGRm&n=6Lqr5b%2bD6Zqc56SZ5YSq5oOg6KaP5a6a5L%2bu5q2jUSZBMTA5MTIxOS5wZGY%3d&ic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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