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提供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鼓勵民眾申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凡取得重建計畫核准函,並符合內政部相關作業要點資格的申請人,每案最高可獲得 55,000 元的重建計畫費用補助。申請人需於中央撥款後至每年 12 月 10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逾期案件將併入隔年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取得重建計畫核准函;符合「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資格;未有「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第8點之情形
・重建計畫補助費用:每案以 55,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請於受理期間檢附要點第6點規定應附文件,並下載申請書表依序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12月10日後申請案件將併入隔年申辦
・注意事項:粗框內務必填寫資料,切勿修正塗改,俾利匯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