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桃園市政府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

居住生活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提供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鼓勵民眾申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凡取得重建計畫核准函,並符合內政部相關作業要點資格的申請人,每案最高可獲得 55,000 元的重建計畫費用補助。申請人需於中央撥款後至每年 12 月 10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逾期案件將併入隔年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取得重建計畫核准函;符合「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資格;未有「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第8點之情形
・重建計畫補助費用:每案以 55,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請於受理期間檢附要點第6點規定應附文件,並下載申請書表依序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12月10日後申請案件將併入隔年申辦
・注意事項:粗框內務必填寫資料,切勿修正塗改,俾利匯款作業

【金額/折扣】

55,000元

【期間】

自中央撥款後至每年12月10日截止

【應備文件】

桃園市政府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申請書、重建計畫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應蓋「與正本相符」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經本府核准之重建計畫書函文及相關文件、擬具重建計畫書費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書費用補助領據、存摺影本、桃園市政府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切結書(起造人 1 人以上需檢附)

【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轉6100|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資料來源:https://oba.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687&s=88024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