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這項補助旨在減輕設籍高雄市且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的身心障礙者在醫療復健及輔具購置上的經濟負擔。補助項目包含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診斷證明書費、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以及多種醫療輔具的購置或租賃費用。申請人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三個月內的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等文件,向衛生所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申請者的經濟狀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非中低收入戶)而有所不同,每兩年最多可申請四項輔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設籍高雄市;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申請之輔具項目已超過前次申請該項輔具項目之使用年限;未先行購置或裝配輔助器具(特殊情況者除外)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法令規定申請相同性質之醫療費用或醫療輔具補助;以詐術或虛偽不實方式申請或領取補助;未依核定項目及期限(核定日起 6 個月內)完成購置或租賃
・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電動拍痰器: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非蓄電式抽痰機: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蓄電式抽痰機: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化痰機: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血氧偵測儀: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UPS 不斷電系統:使用年限 3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氧氣製造機:使用年限 5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咳嗽(痰)機:使用年限 5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單相陽壓呼吸輔助器:使用年限 5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使用年限 5 年,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A-頭頸: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B-肩胸腹背: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C-右上、前臂、肘: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D-右手、右腕: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E-左上、前臂、肘: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F-左手、左腕: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G-腰臀、左右大腿: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H-右小腿: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I-右踝、右足: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J-左小腿: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壓力衣-K-左踝、左足: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矽膠片:使用年限 6 個月,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而定
・申請方式:請洽高雄市鳳山區第二衛生所辦理
・重要時間點:應於核定日起 6 個月內完成購置或租賃
・注意事項:申請人不得先行購置或裝配輔助器具(特殊情況者除外);已依其他法令申請相同性質補助者,僅得從優擇一補助;評估報告書需由相關專科醫師或治療師開立;受託人與申請者關係需排除廠商;每人每二年以補助四項輔具為原則(合併生活及醫療輔具計算)
2022/01/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效期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擇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免附)、三個月內本市立醫院或鑑定醫院之相關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三個月內本市立醫院或鑑定醫院之相關專科醫師或治療師簽署評估報告書正本、申請委託書與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委託辦理者非直系親屬或配偶時須檢附)
電話:886-7-8216939|地址:830 高雄市鳳山區林森路141號|服務時間:早上 8:00 ~ 12:00,下午 13:30 ~ 17:30
文案未列出各經濟狀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非中低收入戶)的具體補助金額。
資料來源:https://fds.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A4E055B3C9AD77D5&sms=3DE262D8BFE60C41&s=25D3418886D7FC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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