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針對經評估為失能等級的市民及其家庭照顧者,提供居家照顧及喘息服務的給付與支付。此服務依失能程度分為8等級,並核定每月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服務項目包含身體清潔、日常照顧、進食協助、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等,以及針對失智症患者或家庭照顧功能微弱者的服務加計,並提供喘息服務額度,讓有長照需求的民眾能獲得多元且妥適的照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評估為長期照顧需要8等級的失能者;居住於桃園市
・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依失能等級核定每月額度,例如失能等級第8級每月最高 36,180 元,失能等級第3級每月最高 15,460 元
・居家照顧服務:包含基本身體清潔、日常照顧、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等,一般戶需依服務項目支付部分負擔
・照顧困難之服務加計(AA05):針對 50 歲以上經確診之失智症患者,每次 200 元,由政府全額補貼
・家庭照顧功能微弱之服務加計(AA07):針對失能4級以上且家庭照顧者年齡超過 75 歲者,每月可申請 1 次,每次 760 元,由政府全額補貼
・喘息服務額度:每年 32,340 元,一般戶需依服務項目支付部分負擔
・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每次 100 元,一般戶需支付部分負擔
・日間照顧(全日)-第2型(BB03):每次 840 元,一般戶需支付部分負擔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GA06):每次 2,000 元,一般戶需支付部分負擔
・申請方式:請洽專屬個案管理師或撥打 1966 長照專線
・注意事項:若對服務內容或品質不滿意、服務中斷、收費爭議等問題,可洽專屬個案管理師或撥打 1966
最高36,180元
電話:03-3340935、1966|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實際申請流程、詳細資格條件及各項服務的完整部分負擔比例未於本懶人包中詳述,需參考《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或洽詢主辦單位。
資料來源:https://care.tycg.gov.tw/cp.aspx?n=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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