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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綜合津貼 嘉義市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提供生育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凡新生兒的父或母設籍嘉義市滿六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且新生兒在嘉義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並於申請時仍設籍本市,即可申請。每生育一名新生兒可獲得 30,000 元補助。符合資格者,國內出生新生兒需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國外出生的新生兒則於出生後一年內,備妥相關文件至設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設籍六個月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算六個月);新生兒出生後,於嘉義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且申請時仍設籍嘉義市
・生育津貼: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 30,000 元
・申請方式: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注意事項:逾期申請視為放棄權利;若有偽造申請文件等情事,經查屬實,本府將通知申請人繳回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金額/折扣】

30,000元

【期間】

國內出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國外出 生之新生兒於出生後一年內

【應備文件】

申請人身分證、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聯絡方式】

電話:05-2254321#711 (法制科)|地址:60006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注意事項】

文案提及新生兒出生日期會影響津貼發放金額依據的法規版本(2024/12/31前出生依2023/06/02規定,2025/01/01起出生依2025/01/01規定),但頁面僅列出單一補助金額 30,000 元,未詳述不同出生日期對應的金額差異。

資料來源:https://law.chiay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994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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