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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教育部

【內容簡介】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旨在協助青年從校園順利銜接職場,以「先僱後訓」模式,由雇主提供優質職缺、規劃訓練課程並安排職場導師指導。參與計畫的青年每月可分別從教育部和勞動部領取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與穩定就業津貼各 5,000 元。若參與 2 年期計畫,最高可領取 240,000 元;若參與 3 年期計畫,最高可領取 360,000 元。計畫媒合的職缺需具備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且薪資優於最低工資水準,以確保青年能學得一技之長並有助於未來發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者;若自行找到職缺,需經學校辦理生涯輔導及初審作業後,由教育部複審通過;若自行找到職缺,該職缺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優質職缺並報勞動部彙整
・不可申請:雇主或公司負責人為申請者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
・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每月 5,000 元
・穩定就業津貼:每月 5,000 元
・總補助金額(2年期計畫):最高 240,000 元
・總補助金額(3年期計畫):最高 360,000 元
・申請方式:青年經媒合就業,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30 日之次日起 90 日內,至本計畫網站申請穩定就業津貼;勞動部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媒合服務
・重要時間點:穩定就業津貼按季於每年 1、4、7 及 10 月核發;青年職缺媒合最晚要在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青年於參加本計畫期間,因故離職且有意願轉職,應於離職日起 15 日內,親自或以書面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媒合服務;變更參與期程以 1 次為限,應於第 1 次依該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 1 年內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勞動部未委託或授權任何人力仲介公司、協會、大專校院等辦理就業媒合;中途退出計畫後,不得再次參加計畫;轉職 1 年可以申請 1 次,但每次轉職期間不能超過 2 個月,否則須退出計畫;若企業發生非自願離職情況,轉職不受 1 年 1 次限制,但每次轉職不能超過 2 個月;職場體驗的職業不包含國軍和警察;無法保留參與資格,先當兵再進行職場體驗;雇主調動勞工工作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 10-1 條規定

【金額/折扣】

最高36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系統問題請洽 (02)8995-6052;儲蓄帳戶APP和雙週誌問題請洽 (02)7736-5422 陳小姐;台灣就業通帳號密碼問題請洽 0800-777-888|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樓(系統問題洽詢地址)|服務時間:系統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 9:00 至下午 5:00 洽詢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青年申請加入計畫的明確起訖日期。文案未列出青年申請加入計畫的應備文件。頁面為常見問答形式,內容多為計畫說明與規範。

資料來源:https://youthjob.taiwanjobs.gov.tw/youthjob/Home/QnA?name=collaps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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