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為獎勵清寒勤奮向學的學生,特設立勤學獎助學金。此獎學金每名學生可獲得 20,000 元,每學年發給,名額以不超過 75 名為原則。申請對象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分為A、B兩類,各有不同的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家庭年收入、利息所得、家庭財產總額及車輛數限制,或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延修生、因雙主修或輔系延長就學、已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就學優待達 20,000 元以上者不得申請。申請期間為 2026/05/18 至 2026/05/22 17時止,學生需備齊申請書、成績單、家庭所得及財產證明、戶籍謄本及清寒證明等文件,至本校生活輔導組(惠蓀堂2樓)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A類:大學部前學期學業成績班上前百分之五十以內;操行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不良紀錄(新生免計操行);A類:研究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不良紀錄(新生免計操行);A類:家庭年收入低於 900,000 元;A類:利息所得低於 5,000 元;A類:家庭財產總額(不含存款)低於 3,000,000 元;A類:車輛 1 台以內;B類: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B類:研究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含)以上,大學部則為班上前百分之五十以內,操行成績平均 85 分(含)以上
・不可申請:延修生或因修習雙主修、輔系而延長就學;已領其他獎助學金 20,000 元以上者;每學年享有就學優待達 20,000 元以上者
・勤學獎助學金:每名 20,000 元,每學年發給,以不超過 75 名為原則
・申請方式: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申請書,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生活輔導組(惠蓀堂2樓)申請
・重要時間點:獎學金審核會議預計 2026年6月中旬召開
・注意事項:家庭成員定義含申請學生、父母、同居住之祖父母、未婚之兄弟姊妹、已婚且共同居住之兄弟姊妹;已婚之學生則計列父母與配偶;非監護或非同居住(已成年學生)之父母、已歿、失聯、服刑等則不計列,但須附相關證明。獲獎原則順序為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中)低收入戶、操行成績較高者、成績(排名)較高者。所得清單證明及財產證明請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成績證明請至註冊組的自動繳費列印機取得;戶籍謄本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清寒證明請向戶籍地村里長申請
20,000元
2026/05/18 ~ 2026/05/22
申請書及填報Google表單、114-1成績單(新生以畢業學校平均成績申請,大學部學生需附成績排名)、114年家庭成員所得清單證明、114年家庭成員財產證明、3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家境清寒證明
電話:04-22840663|地址:4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惠蓀堂二樓
附件內容為校園緊急事件處理流程,與本獎助學金無關。114學年度指 2025-2026 學年度,文件要求 114年(2025年)的所得及財產證明。
資料來源:https://www.osa.nchu.edu.tw/osa/laa/sys/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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