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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修復獎助辦法

居住生活 金門縣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

【內容簡介】

・金門縣政府提供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的修復獎助,旨在協助這些已登錄的文化資產進行維護與再利用。本辦法針對修復規劃設計、修復工程及監造、修復工作報告書等項目提供補助,最高可達總委託經費的 50 %。申請對象為金門縣內已登錄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但修復工程須尚未開工,且同一標的物及項目五年內未重複申請。申請者需同意以原風貌、原工法進行修復,並在修復完成後適度開放予大眾參觀。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金門縣已登錄之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申請標的之修復工程尚未開工;同一標的物及項目於五年內未重複申請本獎助;同意以原風貌、原工法修復並維持修復後風貌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獎助:不逾總委託經費之 50 %,每一個案獎助上限為 500,000 元
・修復規劃設計獎助:不逾總委託經費之 50 %,每一個案獎助上限為 500,000 元
・修復工程及監造獎助:不逾工程總經費之 50 %,獎助上限為 9,000,000 元(適用範圍為建築本體、結構、裝飾構件、彩繪等附屬於建築本體之重要構件,及再利用所需之水電管路及相關配置)
・修復工作報告書獎助:每一個案獎助上限為 200,000 元
・申請方式:文案未提供具體申請方式,需參考詳細獎助辦法法規內容
・注意事項:受補助之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於修復完竣後,應適當開放予大眾參觀,並擬定開放時間、範圍、限制及收費基準等規範事項,提送主管機關審核

【金額/折扣】

最高9,00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82-323169|地址:893016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服務時間:上午 8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半至 5 點半

【注意事項】

實際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詳見「金門縣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修復獎助辦法」法規內容,頁面及附件未提供。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cabkc.kinmen.gov.tw/information?uid=26&pid=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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