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符合條件的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輔助人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人以 1 輛為限,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時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若資料不完整或有誤,稅務局會要求補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車輛供身心障礙者使用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身心障礙者有駕照但無車輛,得以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申請;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駛執照,得以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車輛申請
・不可申請:每人申請免稅車輛超過 1 輛
・使用牌照稅免稅:每人以 1 輛車為限
・申請方式:臨櫃申請、書面申請、線上申辦
・注意事項:線上申辦案件得免附證件,但若填寫資料不完整或有誤,本局會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件
身心障礙證明
電話:(03)332-6181 (總局), 0800-316-969 (免付費電話)|地址:330211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總局)|服務時間:上午 08: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全功能櫃臺中午服務不打烊,全功能櫃臺下午延時服務至 17:30
頁面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的線上服務入口,附件列出多項稅務申請案件。此抽取聚焦於其中一項針對身心障礙者的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tytax.gov.tw/cl.aspx?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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