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期照顧輔具服務提供失能等級2級以上民眾輔具購置、租賃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自115年7月1日起,智慧科技輔具租賃每人每3年最高補助6萬元。
【原有額度】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核實補助,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額度以每人每3年4萬元為原則;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長照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10%,一般戶部分負擔30%。
【新增服務】115年7月1日起新增「智慧科技輔具租賃」服務,每人每3年補助額度最高6萬元。申請人可在現行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智慧科技輔具租賃兩種方案擇一申請,每3年補助週期內僅能擇定一組額度使用。
【適用對象】需經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包括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5歲以上原住民、失智症者,以及符合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