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基隆市文化觀光局受理116年表演藝術活動補助,每案補助經費上限為30萬元。
【補助對象】可申請者包括年滿16歲、從事表演藝術工作的中華民國國民,以及依法設立的公司、團體、法人組織、文化事業機構或學校;實際補助名額與核定經費會依審查結果及預算情形辦理,不代表提出申請即可取得最高額。
【申請程序】申請人須先完成線上表單,待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確認線上資料完整、格式無誤後,局方才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單位在期限內遞交紙本資料一式3份。未填線上表單、未按規定格式填寫、上傳資料不全,或通知補正後逾期仍未補正者,均不予受理。
【檔期提醒】本案申請的活動檔期為2027年1月至12月;其中2月至4月因場館辦理冷氣工程,場地暫停對外借用。檔期安排、申請表格與最後審查仍以基隆市文化觀光局正式公告為準。